2015年,教育部发布了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》等三个文件(教体艺〔2015〕5号)。2016年,教育部发布《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》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(教体艺〔2016〕2号,以下简称“新标准”),对2002年版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、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》(以下简称“旧标准”)进行了修改完善。为全面贯彻落实“新标准”,推进学校美育向优质均衡发展,意见中明确了“基本”配备标准是基本要求,普通中小学校在2020年前必须达到”,“平均每12个班应配备1间音乐专用教室”等要求。
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音乐教室配备标准,结合艺术素质测评工作要求,建议在区域内实施“音乐教育信息化普及标准化音乐教室特色音乐教室”三步走策略,首先为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所有教室均配备音乐教学软件,实现信息化辅助教学的全面普及,并建设教师优质资源交流、学生艺术展示、艺术测评、分析监测等功能为一体的音乐教育公共平台,为师生音乐教学提供高效信息化支撑环境,打造区域音乐智慧教育信息化标杆。在此基础上,逐步建设专门的标准化音乐教室,有序推进音乐教室配备标准要求的实施。有条件的学校,建设智慧钢琴教室、合唱排演教室等,打造音乐特色学校。相关文件有:
-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(国办发〔2015〕71号)
- 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》等三个文件的通知(教体艺〔2015〕5号)
- 教育部关于发布《小学音乐教学器材配备标准》等四个教育行业标准的通知(教体艺〔2016〕2号)